日前,枣阳市检察院联合枣阳市公安局、共青团枣阳市委、枣阳市妇联以及枣阳市教育局共同出台了《枣阳市关于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的实施办法》,并设立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办公室。
该办法的出台,源于枣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普通盗窃案。
2017年,未成年人小红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办案检察官张红霞注意到,此次小红因盗窃罪被抓,距离上一次仅有几个月时间。
张红霞从公安部门调取了2017年以来未成年人行政处罚记录后发现,再犯比例高达20%。“这部分未成年人不能不管,必须予以充分关注。”
此后,张红霞便对办案中涉及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尝试采取临界预防措施。即通过组织他们参与旁听庭审、联合训诫等帮教方式,逐步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分级保护处分工作,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同时,针对探索中出现的问题,张红霞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实践基础。
在长期的摸索实践后,枣阳市检察院、枣阳市公安局等部门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工作达成一致,《枣阳市关于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的实施办法》应运而生。“该实施办法对保护处分工作的适用对象、适用原则、干预级别划分、保护处分的具体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让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有章可循,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贯彻‘宽而不纵’政策,也对未成年人在刑事处罚方面的制度空白进行了补充。”张红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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